机构职能

日期:2014-09-10来源:转载点击:7334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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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馆内机构设置4个,即办公室、文艺辅导部、美术摄影部、戏剧创作室。

1、办公室职责:

负责日常行政管理工作,负责行政文秘事务、文件起草、公文收发、上情下达、下情反馈,工作大事记;负责行政及艺术档案管理,对外协调联络等工作。协调各个科室参加各类文艺展演活动;对馆内各类培训班进行综合协调和管理。

2、文艺辅导部职责:

做好文化馆文艺主导工作的参谋作用,抓好文化馆小品、戏剧、戏曲、舞蹈等辅导工作,进一步更新思想,不断学习业务,招展文艺培训,侧重做好文艺作品创作学习;做好各种文艺活动的节目筹划、安排、节目编排等事宜;主管广场业余文化活动具体事项,深入开展广场文化活动,促进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抓好农村文化站、文化室业务人员及各业余团队各基层单位余业文艺骨干人员的艺术培训,搞好组织协调。

3、美术摄影部职责:

负责本馆美术、书法、摄影等方面的创作、培训辅导工作,认真学习业务,不断更新和完善教学质量,培养更多的艺术人才,同时努力生产艺术精品;负责我市的各种美术、书法、摄影的作品收集工作,做好举办美术书画展览和展室的布置事宜;负责做好各种文化艺术宣传活动;负责文艺舞台演出的美术设计工作;协助做好我市的文艺宣传、摄影报导。认真地协助做好本馆各种文化活动,尤其是做好目前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图文收集和整理工作。

4、戏剧创作室职责:

负责创作戏剧小品,要求每季度有作品;协助李文珍副馆长做好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社区)文化活动室的业务指导,联系并及时掌握各乡镇文化站文化活动及业余团队建设等情况;牵头组织对基层文艺队伍开展业务辅导和培训;做好培训宣传、建档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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